猪肉冻品又检出新冠核酸阳性!屠企违规进口冻肉,顶格处罚299万元!

2021-01-26 0
栎沃资讯  1月22日,又有1份“冷冻猪颈骨”外包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同一日,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的通告(第12号)发布,要求自1月27日起,凡准备进入广州市储存、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且已取得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冷冻食品,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每件必检、外包装件件消毒。
 
1份“冷冻猪颈骨”外包装核酸检测阳性
 
据央视新闻,1月22日16时55分,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在对进口食品开展常态化检测中,发现某食品公司进口的1份“冷冻猪颈骨”外包装核酸检测阳性。园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食品封存、环境消杀、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相关人员全部落实集中隔离。
 
经查,该批货物于1月20日运入仓库,未流入市场。截至目前,已采集相关货物、环境、人员样本50份,核酸结果待出,后续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广州:27日起启用集中监管仓,进口冷冻食品进仓必检
 
1月22日,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的通告(第12号)发布,就加强广州市进口冷冻食品疫情防控有关事项进行通告。
 
 
 
通告显示,自2021年1月27日起,广州市设立的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以下简称集中监管仓)全面启用,凡准备进入广州市储存、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且已取得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冷冻食品,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每件必检、外包装件件消毒。进口冷冻食品抽样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所对应批次的进口冷冻食品按有关规定作无害化销毁处理。
 
从2021年1月27日起,集中监管仓以外的冷库收储进口冷冻食品,以及全市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单位生产经营进口冷冻食品的,必须严格查验、留存“五证”;未经集中监管仓检测、消毒的进口冷冻食品,一律不得在广州市储存、生产、经营。
 
违规进口冷冻肉品,山西一屠宰场被罚299万元
 
为防控疫情、保障冷链食品安全,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底,山西省运城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行动中,发现临猗县猗氏屠宰场违法违规经营进口冷冻肉品,执法部门对其下达处罚决定,顶格罚款299万元。
 
据介绍,运城市投资255万元建立了进口冷冻冷藏肉品集中监管总仓,对辖区内进口冷链食品全部实行总仓集中管理,对每批次货物做到“凡进必检、凡出必检”。目前,运城市共有进仓企业140家,进仓物流车172辆,进仓货物961.63吨,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同时,该局还对2020年11月1日以前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流通及餐饮企业进行全面摸排。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食品经营户15174家,排查出进口冷链食品库存1920.78吨。
 
从2020年12月10日起,该局对所有库存进口冷链食品开展全面核酸检测。现在,这项工作仍在加紧推进中。另外,2020年12月15日,运城市率先启用进口冷链食品信息追溯平台,为进口冷冻冷藏肉品、水产品配备“电子身份证”——二维码,实现全程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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