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价拐点或在5月
近日,多家猪企公布今年3月生猪销售数据,从销售均价来看,新希望、牧原股份、温氏股份等多家公司环比均有所下降,而金新农生猪销售均价则录得环比上涨。
新希望:3月生猪销售收入环比增长7.02%,商品猪销售均价23.50元/公斤,环比降20.01%;
金新农:3月生猪销售收入环比增43.16%,生猪销售均价53.46元/公斤,环比增17.85%;
牧原股份:3月商品猪销售均价23.21元/公斤,比1-2月份下降13.88%;
温氏股份:3月毛猪销售均价26.2元/公斤,环比下降7.88%;
傲农生物:3月生猪销售量环比增长52.14%。
从猪肉价格来看,上周猪肉价格跌幅扩大,北方局部地区生猪价格回调至23元/公斤附近,今年元旦以来,猪价跌幅达34.8%。
中原证券研报指出,4月1日起活猪调运逐渐限制,北猪南运减少,加剧北方养殖户的悲观情绪,叠加屠宰企业压价猪价,导致跌幅扩大。短期来看,预计猪肉价格偏弱震荡。后期随着消费需求的回暖,猪价有望止跌企稳,出现小幅反弹的迹象。
国泰君安研报认为,猪价短期弱势难改,拐点或在5月。一季报窗口期,推荐超预期及利空出尽的优质标的。一季度猪价走高,成本控制能力强的养殖公司利润将快速增长,继续享有α估值溢价,同时种猪大量淘汰或受饲料成本影响的公司的业绩利空即将出尽,其养殖成本将开启下行通道,后续值得继续关注。
兴业证券研报称,一季度猪价先涨后跌,维持高位。受非瘟疫情及大量更换种群影响,养猪公司成本普遍较高,盈利分化。建议重点关注业绩持续兑现的龙头牧原股份等。
农业农村部关于5181提案的答复


民盟中央: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国动物重大疫病防控中存在问题的提案收悉。经商海关总署、中国银保监会,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财政支持政策及保险理赔制度,支持指导各地提升动物防疫能力,全力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境外疫情防堵,取得积极成效。
关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农业农村部坚持依法治疫,认真抓好《动物防疫法》和《畜牧法》的宣传贯彻,指导各地农业农村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对从事畜禽饲养、经营、屠宰、运
输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培训,增强其依法防疫的责任意识,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动物防疫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同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畜禽、恶意散布谣言等行为,保持严打严惩的态势。加强对从业主体的监管力度,督促其依法开展畜禽生产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已于2021年1月22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认真抓好《动物防疫法》宣传贯彻,加大普法力度,重点普及各责任主体的权利义务、禁止性规定和相关法律责任,依法加强监督管理,积极推进法治化进程。
关于加强海关检疫力度
近年来,海关总署持续加强动物检疫力度。
一、构筑了以“3道防线12项措施”为主的检疫监管体系,即“境外、口岸、境内”3道防线,“风险分析、检疫准入、检疫许可、境外预检、口岸查验、隔离检疫、实验室检疫、检疫处理、检疫监管、疫情监测、应急反应、科普教育”12项措施。
二、升级打造进出境动物疫病监测“1+N”体系,即制定了《进出境动物疫病监测指南》,编制了17个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并动态调整。
三、提升口岸检疫查验能力,从2017年开始实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能力提升工程,累计投入资金3.88亿元,支持基础设施建设。
四、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不断深化双边多边动物检疫合作,深度参与国际交流活动,健全重大动物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下一步,海关总署将继续跟踪国际动物疫情形势,深入开展基础研究,推动出台相关检疫规范和标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口岸检疫,严防境外动物疫情传入。
关于建立一支专业性强的动物疫情预警和防控队伍
2019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先后3次印发意见,要求完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农业农村部贯彻落实国办意见精神,指导推动各地完善动物防疫体系,适应强制免疫、监测预警、检疫监管、疫情处置等工作需求。支持养猪大县从2020年起实施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计划,目前有关地方已招聘防疫专员近9000名,充实基层防疫队伍。
海关部门建立了全球动物疫情信息收集工作组、动物疫病技术专家组和海关技术规范动物检疫专业技术委员会,密切跟踪疫情动态,评估研判动物检疫政策和措施。加强人员资质管理,考核合格高级兽医签证官1131名,签证兽医官1475名,现场动物检疫查验岗资质人员12169名。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强境外疫情防堵,为保障畜禽产品供给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关于完善赔偿机制
银保监会会同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以生猪保险为抓手,不断完善政策性保险制度。
一、加强组织协调,先后多次印发通知,要求发挥保险功能作用,积极应对非洲猪瘟疫情,支持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督促保险机构落实要求,提高风险保障水平。将能繁母猪保险金额从每头1000—1200元增加至1500元、育肥猪保险金额从500—600元增加至800元。督促保险机构尽快修订生猪保险产品,提高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金额。北京、上海能繁母猪保额提升至2000元及以上,北京、上海、浙江、宁波、山东、广西、海南、重庆、甘肃、青海、新疆等地育肥猪保额提升至1000元及以上。
三、加大创新力度,拓展生猪保险服务领域。除传统养殖保险外,鼓励各地保险机构开发猪饲料成本价格指数、生猪价格指数、生猪目标价格等创新型猪类保险产品,规避成本上涨风险,稳定养殖收入预期。
四、要求各地农险经营机构在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对包括生猪在内的重要农产品做好承保工作,允许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暂缓提交有关承保资料,待疫情结束后补正,保障了生猪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生猪保险作用,完善制度机制,提升保险覆盖面,鼓励行业产品服务创新,更好地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维护市场稳定。
来源:农牧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