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严厉打击!违规调运生猪、私宰生猪涉案共计8100万元......

2022-07-04 0
 
为有效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2021年以来,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聚焦重点领域,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查办了一批震慑效果好、示范效应强的案件。日前,农业农村部从中选取了5个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其中违规调运生猪、私宰生猪两案共计涉及8100万元!
 
河南省濮阳市某种业公司生产经营假种子案
 
2021年6月,河南省濮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河北省邯郸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报,濮阳市某种业公司涉嫌生产经营假玉米种子。
 
经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实地检查并抽样送检,认定该公司生产经营的“冀玉228”玉米种子与该品种的标准样品不符,为假种子。经立案查明,至案发时当事人已销售涉案种子40.26万袋,销售金额496.65万元。
 
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濮阳市农业农村局已依法将该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江苏省灌云县某公司未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案
 
2021年6月,江苏省灌云县农业农村局接到当地公安机关移交的灌云县某公司涉嫌无证生产饲料的案件线索。经立案查明,当事人未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至案发时已生产饲料用动物油7.59吨、动物油渣23.14吨,销售金额16.95万元。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灌云县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6.95万元,并处罚款101.73万元的行政处罚。
 
广东省广州市严某未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案
 
2021年3月,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接大龙街道办通报,严某涉嫌无证生产兽药。番禺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立即对严某的经营场所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5种共169袋兽药产品、4台兽药生产设备及相关兽药原料、标签、包装袋若干,且严某未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
 
经立案调查,至案发时当事人已无证生产经营上述兽药两个批次以上。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参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兽药)》,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兽药,作出没收其违法生产的兽药及相关设备、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并处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钟某某等人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
 
2021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农业农村局接到群众举报,苍梧县沙头镇思艾村有人涉嫌非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经调查,发现钟某某等人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已有较长时间,涉案金额较大,涉嫌构成犯罪。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与市公安局成立联合专案组,查明该案共涉及1个生猪屠宰窝点、2个分销点、10余个线下销售点。2021年9月底,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公安机关现场抓获了以钟某某为首的18名犯罪嫌疑人,全案涉案金额5100余万元。目前,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钟某某等人立案侦查。
 
 
浙江省台州市陈某等人跨省违法调运生猪和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
 
2021年8月,浙江省台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收到台州市路桥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上报的生猪私屠滥宰违法线索。经立案查明,陈某等人自2020年11月起,从江苏省如东县违法调运生猪至浙江省台州市进行私宰和销售,且数量特别巨大,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浙江省台州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2022年1月,浙江省台州市及路桥区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配合公安机关捣毁该犯罪团伙4个非法生猪屠宰窝点,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经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该案涉案金额逾3000万元,已依法移送当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图文来源:农业农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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