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股份12月10日公布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牧原股份”)2020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建设,拟对以下子公司进行增资,具体增资情况如下:



其中: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平舆牧原增资人民币5,334万元,平舆牧原的另一股东南阳市牧原贫困地区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畜牧发展”)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6,666万元进行同比例增资,总计对平舆牧原增资32,000万元;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上蔡牧原增资人民币39,708万元,上蔡牧原的另一股东牧原畜牧发展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292万元进行同比例增资,总计对上蔡牧原增资45,000万元;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义县牧原增资人民币9,428万元,义县牧原的另一股东牧原畜牧发展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3,572万元进行同比例增资,总计对义县牧原增资33,000万元;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泗县牧原增资人民币1,260万元,泗县牧原的另一股东牧原畜牧发展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5,740万元进行同比例增资,总计对泗县牧原增资17,000万元。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扎旗牧原增资人民币1,400万元,扎旗牧原的另一股东牧原畜牧发展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600万元进行同比例增资,总计对扎旗牧原增资7,000万元。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甘南牧原增资人民币1,429万元,甘南牧原的另一股东南阳市牧原生猪供应保障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8,571万元进行同比例增资,总计对甘南牧原增资30,000万元。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惠民牧原增资人民币585万元,惠民牧原的另一股东山东省牧华畜牧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3,415万元进行同比例增资,总计对甘南牧原增资24,000万元。
公司子公司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正阳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
(三)公司此次向上述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及经营情况



(二)本次增资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增资后,以上子公司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各股东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升竞争力和生产经营规模。本次增资完成后,上述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来源:牧原股份公告